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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松科技(68809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瑞松科技瑞松科技(SH:688090)2025-08-28 2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840,147股,于2020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370,064.00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2,370,064.00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首发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回购[26] - 核心技术人员自首发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得超上市时所持总数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6]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事宜请求起诉[3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9]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4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9]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6]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6]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1]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5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除董事会审议,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5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6]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7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4] -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原则上每年一次,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79]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