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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源电气(002358) - 森源电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森源电气森源电气(SZ:002358)2025-08-28 21:02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 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 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指定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公司变更指定 报纸或网站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还应置备于公司住所地、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还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1/28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