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六类董事[10]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等八类股东[11]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八类事项[8]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公允定价[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2] 关联交易审批权限 - 总经理审批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13]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13]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14] 关联交易特殊要求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溢价超100%,需提供盈利预测报告等[17]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拟部分或全部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司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以实际增资或受让额与放弃部分金额之和为交易金额[18] - 公司接受关联人财务资助或担保,按合同期内应支付费用总额为交易金额[19]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非买断式按合同期内应支付或收取委托代理费为交易金额[19] 关联交易方式 - 关联交易方式包括现金认购、承销、领取股息等[21] 关联交易豁免 - 参与公开招标等关联交易可申请豁免审议程序但需信息披露[21] 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1] 关联人资金占用 - 董事及高管应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占用资金[21]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责[22] 制度执行与修改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改亦同[24] - 制度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24] 制度其他规定 - 制度与法律等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4] - 制度中“以下”不含本数,“以上”含本数[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森源电气(002358) - 森源电气《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