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源电气(002358) - 森源电气《公司章程》(修订稿)
森源电气森源电气(SZ:002358)2025-08-28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975.6977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227,3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2,975.6977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20] - 一类人员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3][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相关 - 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59]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9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3]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1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1][11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33]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42]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会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5]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报[13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56][15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65]

森源电气(002358) - 森源电气《公司章程》(修订稿)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