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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3005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平治信息平治信息(SZ:300571)2025-08-28 21:04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有良好品德并取得资格证书[4] - 有九种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5][6] 职责权限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9]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负责会议记录并签字确认[10]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保密工作,信息泄露时及时报告并公告[10] - 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规定,违反时提醒并报告[10] - 收集整理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报请董事长审核[11]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6]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6]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7]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7] 其他事项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8][19] - 离任前需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文件和事项[19]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1] - 违法违规应承担相应责任[21] - 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司被建议更换时应及时解聘[21] - 细则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23]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