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3010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1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明确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权限和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迈 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上述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董事长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