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3010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