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 - 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江 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系指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 公司);子公司系指母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 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母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 司的重大事项管理。同时,负有对子公司管理、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 有效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 同时,应当执行公司对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