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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3010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晶雪节能晶雪节能(SZ:301010)2025-08-28 21:04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江苏晶 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 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八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 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 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 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 1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