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