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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301010)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晶雪节能晶雪节能(SZ:301010)2025-08-28 21:04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避免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本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江苏晶雪节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度和公司实际情 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本公司均指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