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雪节能(30101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过半数[4] 提名资格与时间 - 3%以上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提名股东及董事会办公室需在董事会召开20日前提交资料[10][11][12] 审查反馈 - 提名委员会认为不符合任职资格,应在董事会召开10日前反馈意见[1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7天通知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制度实行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