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2025年8月)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 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 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 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上市公司, 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五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坚 决杜绝内幕交易。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 定,涉及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