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 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有 关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沟通和培训,以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的及 时和准确。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