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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迈拓股份迈拓股份(SZ:301006)2025-08-28 21: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 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