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万桐园(06966) -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及重列,自2025年8月28日生效)
审核委员会成员要求 - 成员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1名具备适当专业资格[2] - 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会议法定人数为2名成员,其中1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2] - 公司现任核数师事务所的前合伙人自相关日期起计2年内不得担任成员[5] 会议相关安排 - 成员应至少每年与公司核数师开会2次[8] - 会议议程及有关文件应提前至少3天送交全体成员[11] - 每年须至少召开2次会议[11] - 会议纪录由正式委任的会议秘书保存,应公开供董事查阅[15] - 纪录须详尽记录审议事项、决定、关注事项及不同意见[15] - 纪录草拟及最终版本须寄发全体成员,在会后合理时间内完成[15]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就外聘核数师的委聘、酬金等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处理相关问题[7] - 监督公司财务申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9] - 制定及检讨集团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11] - 须在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调查结果及推荐建议[11] 其他规定 - 本职权范围必要时应根据情况和监管规定更新修订[15] - 应将职权范围刊载于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和公司网站[15] - 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若不能出席则另一名成员或其代表出席[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