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万桐园(06966) -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经修订及重列,自2025年8月28日生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至少3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5] 会议相关 - 法定人数2名,1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5] - 议程及文件提前至少3天送交全体成员[11] - 至少每年举行一次会议[11] 职责与报告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7] - 制定并维持董事提名政策,每年披露进度[11] - 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报告结果及意见[12] 其他规定 - 会议纪录由秘书保存供董事查阅[15] - 职权范围必要时更新修订并公布[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