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格医药(03347) - 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聘任或解聘[15] - 辞职或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并报告原因[18] 任职要求与职责 - 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13] - 对董事会负责,是指定联络人[8] - 对公司负有忠实、诚信和勤勉义务[21]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代表需有资格证书[17] - 空缺时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19]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