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00288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子公司设置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控股子公司持股50%以上或有实际控制权[2] - 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只设1 - 2名监事;全资子公司无股东会,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6] 会议管理 - 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案须在会前5日报公司董秘办[7] - 子公司决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董秘办存档[8] 人员管理 - 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监人数应占控股子公司董监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1] - 公司派出人员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总经理提交书面述职报告[12] 财务管理 - 子公司及时报送定期会计报告,报表接受公司委托注会审计[15] - 子公司获批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汇报一次进展[32] 信息披露 - 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办为监督部门[20] - 子公司提供信息要真实等且书面,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1] - 子公司重大事项事发当天报公司董秘办[22] 审计监督 - 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费用公司承担[24] - 审计部负责子公司审计,涵盖法规等多方面[24] - 子公司人员调离需离任审计并签字确认[24] 考核奖惩 - 子公司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27] - 子公司制定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报备公司人力部[27] - 子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考核奖惩[27] - 董监高履职不力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罚并要求赔偿[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通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