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3002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丰智能三丰智能(SZ:300276)2025-08-28 22:0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主要职责[5]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人员与档案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6]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7] 沟通内容与限制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九项[9]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0] 工作开展方式 - 公司应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工作时间线路畅通[13] - 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13] 时间与人员规定 - 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4]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应包括董事长等[17] 说明会与沟通 - 存在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8]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8]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应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22] 互动易平台管理 - 通过互动易平台等与投资者交流并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6]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提问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6] - 在互动易平台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26] - 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不得使用夸大等语言[27] - 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27] - 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等[28] - 不得发布违反公序良俗、涉及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28] - 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8] - 若互动易平台信息受质疑且涉及股票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信息[28] - 应建立并执行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9] 制度附则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1]

三丰智能(3002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