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00303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瓷电子中瓷电子(SZ:003031)2025-08-28 22:0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规则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单次资金使用超当次剩余募集资金总额30%,应报董事会审批[12]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12]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5]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17] 协议与报告要求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协议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8][10]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披露[3][14]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 资金存放与使用限制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作其他用途[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程序使用,超10%需股东会审议[30] - 节余资金低于五百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30] 内部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2]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8] - 改变投资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23][30]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按补充项目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1]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25]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职责 -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3] - 若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33] 办法相关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35] - 与有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5] - “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8]

中瓷电子(00303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