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修订 - 董事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7日修订通过[1] 审计委员会 - 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 每季度召集内审部开会,内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审报告[9]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4]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召开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负责公司内审部组建和调整,提名内审部负责人任免建议[8] - 关注并处理对财务信息的质疑和投诉举报,建立举报机制[8] 提名委员会 - 负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工作[20]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22]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2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0] - 在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2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38]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38]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36]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4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批准[40] - 下设工作组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42] -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创新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43] - 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测算依据[43]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45] - 召集人于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全体委员[45]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45] - 会议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45]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46] - 会议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4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48]
粤宏远A(000573)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