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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粤宏远粤宏远(SZ:000573)2025-08-28 22:48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请求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参会要求 - 股东出席股东会应持有效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1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19]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可邀请年审会计师参会[20] 投票相关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2]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事项表决,表决方式为记名式投票表决[2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当采用[2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4] 计票监票 - 股东会表决推举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律师参与,网络投票可查验结果[24]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人员、股份总数及占比、表决方式等内容[2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6] 方案实施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存在问题的股东会决议[2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