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基本信息 -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8月28日修订[1] - 独立审核委员会由4名成员组成[3] - 独立审核委员会主席1名,须由董事会委任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会计专业人士[4] - 董事会秘书室是独立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机构[4] 任职限制 - 现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合伙人在特定日期起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委员[4] 授权与职责 - 董事会授权独立审核委员会按职权范围进行任何调查[5] - 独立审核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多项职责[5] - 独立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外聘和内部审计师召开两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议[6] - 独立审核委员会要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等向董事会提供建议[6] - 独立审核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7] - 独立审核委员会需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功能是否有效[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独立审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独立审核委员会要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8] - 独立审核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8] - 独立审核委员会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9] - 独立审核委员会需与外聘审计师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方案等[9] - 审计委员会须督促外聘审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相关情况[10] -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外聘审计师进场前后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10][12]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与公司审计师开会两次[11] - 审计委员会需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包括制度设计、自评报告等[12] - 审计委员会应评估外聘审计师独立性和审计程序有效性[12] - 审计委员会应就认为必要的措施或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建议[1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至少需7天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15] - 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19]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其他委员,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6] - 独立审核委员会认为必要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16] - 独立审核委员会秘书为公司秘书,秘书未出席有替代安排[16] - 独立审核委员会会议须制作记录,由相关人员保存[16] - 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秘书或代表应传阅记录及报告[19] - 出席人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9] - 委员与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19] 其他 - 议事规则应登载于公司及交易所网站,应投资者要求提供资料[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江西铜业股份(00358) - 董事会独立审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