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海外监管公告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 - 联交所规则比率达0.1%且低于5%(日常除外),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 - 联交所规则比率达5%且低于25%、总金额低于1000万港元,经程序后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及发通函[15] - 联交所规则比率达5%(日常除外),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公告及发通函[15] 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15] - 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要求及决议规则[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 为关联人担保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21]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资助需经程序并提交股东会[21]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及时告知关联关系[25] - 财务部按季统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半年报执行情况[27] - 日常关联交易临近预计额度预警,调整需审批[27] - 董高及相关人员违规导致披露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9] - 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定价或协商确定[26] -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等[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