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 -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5]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等六类人员和机构,大股东持股5%或以上属披露义务人[6] 信息披露负责人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等多项职责[11] 信息披露文件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5]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17] 定期报告审计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18] - 公司季度报告重大财务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无须审计[18]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定期报告编制需经多道程序,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得披露[18] - 董事和高管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在审议时投反对或弃权票并陈述理由[20]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21] - 定期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包括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23][24][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项[27]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况应披露现状和风险因素[27] 临时报告披露程序 - 临时报告披露分需审批和不需审批两种程序[27][28]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履行披露义务[29]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完成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审批流程[32] - 公司保存暂缓或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登记材料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2] - 公司应在年度等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4] 信息报告 - 信息披露义务人获知重大信息当日内需报告[37] - 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事件当日内需报告[37]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办公室[37] - 相关文件因特殊情况未事前确认应签署后立即报送[37] 信息发布限制 - 公司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董事等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39] 信息保密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信息披露工作负有保密义务[42] - 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42] - 公司内幕信息外泄或泄露,须即时发布公告[43] 信息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整理及保管[45]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45]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责任追究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46] - 内部人员工作失职致信息披露问题,公司追究违规责任[46] - 外部知情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46] 违规处理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48]
第一拖拉机股份(00038) - 海外监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