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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0022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大东南大东南(SZ:002263)2025-08-29 16:29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九)审议如下对外担保事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 的任何担保;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 3.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