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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南(0022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大东南大东南(SZ:002263)2025-08-29 16:29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 职权,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 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