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0022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制度第八条规定的自 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