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00226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逐步建立符合现 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收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创造 更好的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董事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应根据其兼任的其他职务领取相应的薪 酬并享受福利待遇。 除非另有说明,本制度所称"董事"均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指 虽然在公司担任董事或在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任职,但并非专职为公司服务 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享受福利待遇,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 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公司独立董事不 得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 利益。 外部董事的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二章 薪酬方案 第一节 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是指董事、高管人员为公司工作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