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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高乐股份高乐股份(SZ:002348)2025-08-29 16:2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