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00246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二六三二六三(SZ:002467)2025-08-29 16:28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董事会收到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2日内披露情况[11] 人员补选与确定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7] 职务解除与追责 - 股东会解除非职工代表董事职务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 - 董高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11] - 若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解除相关人员职务[12] - 离职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9] 离职手续与信息申报 - 离职董高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3] - 离职董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14] 持股限制与监督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离职董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1] - 离职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1] - 离职董高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2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的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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