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三(0024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