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0006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工作[5]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并提建议等[6]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