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6032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的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并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七条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