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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60328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泰瑞机器泰瑞机器(SH:603289)2025-08-29 17:32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 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泰瑞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 两名)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 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 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 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 事。 第三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 会通知中,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是否采用 累积投票制。公司股东会仅选举或更换一名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