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瑞机器(6032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召集与通知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兼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