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最近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12] 担保额度与披露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70%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0][1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出现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2] 担保核查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核查担保行为,发生违规担保要及时披露并改正[17]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担保合同致公司受损应追究责任[17] - 因控股股东等不偿债致公司担责,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追责[17] - 相关责任人违规担保或怠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7] - 责任人行为涉嫌犯罪,公司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或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该制度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相关制度[20]
楚环科技(00133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