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娱科控股(06933) -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新娛科控股有限公司 SINO-ENTERTAINMENT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代號:6933)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 司) 薪酬委員會的 職權範圍 成員 秘書 會議次數及議事程序 – 1 – 1. 薪酬委員會須由新娛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會(「董事會」)設立。 2. 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且由不少於三名成員組成,其中多數成員 須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3. 薪酬委員會之主席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須由董事會委任。 4. 薪酬委員會成員的委任年期由董事會於委任日決定。 5. 薪酬委員會之秘書應由本公司之公司秘書擔任。 6. 薪酬委員會可不時委任任何其他具備合適資格及經驗之人士為薪酬委員 會之秘書。 7. 薪酬委員會每年最少須舉行一次會議。 8. 除非薪酬委員會全體成員一致通過豁免會議之通知,任何會議之通知須 於該會議舉行前最少14天作出。不論所作出之通知期,薪酬委員會成員出 16. 薪酬委員會之主席或(如其缺席)薪酬委員會之另一名成員(必須為獨立非 執行董事)須出席本公司之股東週年大會,並處理股東就薪酬委員會之活 動及彼等之責任作出之提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