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持限制 - 大股东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等情形不得减持[6] - 公司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6][7] - 最近3个已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控股股东等不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7][8] - 最近20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发行价,相关控股股东等不得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8][9] - 大股东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8] - 大股东等通过大宗交易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1年内、离职6个月内等情形不得减持[9][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25%[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大股东持股低于5%后90日内继续减持仍遵守大股东减持规定[9] 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年报、半年报)或5日(季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公司开展股权激励,在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或期权[12] - 激励对象在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行权,特定期间不得行权[12] - 公司董事、高管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14] - 大股东、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16] 权益披露 - 因公司股本增加,股东权益股份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等,应披露变动情况[18]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等导致股本增加,应在季度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公告及股东权益变动[19] - 公司减少股本致股东权益比例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等,应披露变动情况[19]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或超公司已发行股份30%但未达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1] - 相关股东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 - 50%之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且首次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2%[23] - 持股比例在50%以上股东拟集中竞价增持,累计增持达2%当日至公告日期间不得再增持[24]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需公告说明原因[23]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22] - 增持计划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下限不得为零[22] - 公司按规定发布定期报告时,未完成增持计划需披露实施情况[25]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相关任职等时点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账户身份信息[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告[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秘书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29] 短线交易处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董高存在短线交易,董事会收回收益[32]
鼎龙科技(603004)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