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不得为其担保[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者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股东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总资产30%的担保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信息披露与额度管理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低于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15] 担保管理与风险控制 - 公司应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7] - 担保须订立符合法律规范的合同,明确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7][18] - 责任人签担保合同需有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授权,不得越权超数额[18]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核对,发现异常及时报告披露[18][30] - 签订互保协议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反担保[18] - 若互保对方经营亏损或有重大事项,责任人应提议终止互保协议[19] - 债权转让,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收购投资要审查被收购方担保情况[19]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审判仲裁和执行不得先行担责[20] - 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后要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展期担保需重新履行程序[20] 责任追究 - 公司按损失、风险、情节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处分,追究违规人员责任[22]
鼎龙科技(603004)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