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华东重机华东重机(SZ:002685)2025-08-29 19:40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4] 职务解除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禁止任职情形,按不同情况解除职务,最长30日[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1]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责任与追责 - 擅自离职或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公司有权索赔[13][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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