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要求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主任委员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含)委员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通过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7] 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事务部保存十年[15] 规则实行 -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