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重机(00268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公司应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4] 会议召开条件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5] 特别职权与事项审议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会议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等需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董事会[7][8] 表决与保密等规定 - 表决一人一票,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通过,委托需提交授权书,投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公司提供条件,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11][12][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