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获批首次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769.064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0,769.0641万股,均为普通股[6][13] - 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5,000万股,2012年股本增至20,000万股[12] 股东相关 - 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等发起人发行前持股情况,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持股7800万股占比52%[1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0] 公司决策权限 - 董事会经年度股东会授权,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6] - 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7] - 董事长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多种低比例交易[83][8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3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过半数,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7][98]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115] - 公司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20%[116]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过半数表决后提交股东会[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15天通知[123][12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2]
华东重机(002685)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