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路机(603280) - 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8] - 年度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9]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9]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11]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1] 重大事件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重大事件[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属重大事件[13]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等程序[20] - 重大事件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16] - 临时报告披露分涉及董事会等决议和其他需披露事项两类程序[22][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信息披露事务[26]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0]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