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12] 董事任期与职责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审议事项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出售、收购重大资产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8] - 与关联法人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积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低于3000万元等关联交易需审议[9]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5]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1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 委托与表决 - 1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19]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0] 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等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