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12]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日公告原因[12]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4] 表决权 - 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15]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22]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采用[18] 股份回购 - 以减资等目的回购普通股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21] 股份限制 - 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权利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征集[17]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2] 违规处理 - 公司无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可对股票停牌[25] - 董事等违规情节严重时证监会可实施禁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