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00301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海象新材海象新材(SZ:003011)2025-08-29 19:42

信息披露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秘、信披部门、董事、董事会、高管等[5] - 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披露规则 - 涉商业或国家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 定期和临时报告涉密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8] 处理流程与要求 - 特定信息处理需董事长签字确认并归档[9] - 需经相关部门提交、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1]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