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规则 - 部分职权与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则 - 会议通知应不迟于会前3日发出[1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独立董事职权与会议规则 - 部分职权与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1] - 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需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则 - 会议通知应不迟于会前3日发出[11]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5]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1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